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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第二次集训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29 资料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

合肥、宿州、阜阳、宣城、铜陵等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训的通知》(皖农人函〔2023〕829号)要求,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主办,安徽农业大学承办的安徽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训班第二次集训定于2024年1月8日至15日在合肥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安徽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徽农业大学培训班学员(详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5日,8日上午10:00至12:00报到,15日下午返程。

2.地点:全季酒店安农大店(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8号环球金融广场C座1层,酒店电话:0551-65166988);(合肥、阜阳片区学员)

希莱酒店(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8号环球金融广场A2座1层,联系电话:0551-68999986);(铜陵、宿州、宣城片区学员)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学员按时报到参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训的,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并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2.请通知学员报到时携带本次集中培训往返实名制车票(车票报销限于学员产业所在地培训地点之间的实名制往返长途汽车客运票、高铁二等票和普快硬座车票),报到时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3.本着自愿参与、安全有序、精简节约的原则,本次开展“头雁”学员优质特色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活动,请各位学员高度重视,如计划参展,请于12月31日前向各片区负责人报名。参展产品符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求。学员签订参展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展示现场原则上不能有活禽交易,杜绝现场宰杀。

4.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通知学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食宿统一安排。

四、培训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8905690191     沙  蕾1735652860

周小虎18305644203     王松泉18956013194  

附件:安徽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徽农业大学培训班学员名单


   安徽农业大学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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