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教学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高“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村大工程”)教育质量,激发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学校决定在2023年开展安徽农业大学“村大工程”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村大工程”优秀学生的评选,按照《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8〕37号)文件执行(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安徽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2级“村大工程”学生。
三、评选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2023年12月15日-12月20日)
各函授站(教学点)根据指标分配(附件2),提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个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村大工程”优秀学生申请表》(附件3),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组织推荐(2023年12月20日-22日)
函授站(教学点)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经当地县区组织部门审查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22日前报送至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3、学校审批(2023年12月下旬)
学校成立安徽农业大学“村大工程”优秀学生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进行评审,评选产生拟表彰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由学校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评选,确保先进事迹的真实性。
2、各单位在评选推荐过程中,不得降低标准,确保质量。
五、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安徽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申请学生相关支撑材料(一份)纸质档(个人先进事迹不少于1000字)和电子档。
2、时间要求: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报至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15室。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551-65786221,邮箱:504300631@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8〕37号)
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学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学生申请表
安徽农业大学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