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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  发布日期:2023-10-23  阅读: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训班的开班通知》(皖农人函〔2022〕1073 号)《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个人承担培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成教字〔2022〕3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拟评定张为明等20人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李名扬等38人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汪琼等100人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叶胜佳等48人为单项奖学金获得者,现给予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前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51-65786218

邮箱:zhqx@ahau.edu.cn

附件: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奖学金评定结果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