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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校级优秀高职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2-02-15  阅读: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皖教学函〔2021〕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2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优秀高职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比例:高职毕业生总人数的3%。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高职毕业生总人数的9%。(各学院推荐及评选指标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31411:30前完成评选、公示和报送工作。并将附件2或附件3和附件4、附件5纸质档报至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附件4、附件5电子档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gx504300631@126.com。联系人/联系电话:高鑫/65786221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条件,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科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表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

5.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6.《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

 

安徽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