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25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对我院202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非课程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202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分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5月11日之前,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纸质一式一份交至继续教育学院1109室,继续教育学院组织验收、检查后,项目负责人将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于5月14日之前上传至校教研系统,各类报告应规范使用模版(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继续教育学院按学校统一要求,严格规范检查验收,结论“优秀”的项目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各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项而本次未参加结项或未能结项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51-65786202。
附件:
1.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名单
2.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报告模板
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