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考评办法》(校成教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外教学点考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2025年11月份有在校生,并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二、优秀指标
教学点的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教学点的优秀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教学点总数的40%,考评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等次。
三、材料报送
各校外教学点需提供一份2025年度考评材料汇编(胶装),内容包括:
1.封面:安徽农业大学***校外教学点2025年考评材料汇编
2.目录
3.安徽农业大学***校外教学点2025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4.办学条件(对照考评指标中的考评要素,图文并茂逐条说明)
5.生源组织(对照考评指标中的考评要素,图文并茂逐条说明)
6.教学管理(对照考评指标中的考评要素,图文并茂逐条说明)
7.综合管理(对照考评指标中的考评要素,图文并茂逐条说明)
8.加分项证明材料
请各校外教学点在2025年12月20日之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491311519@qq.com,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通过EMS快递报送至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101办公室,张老师(收),联系电话:0551-65786205。
四、考评办法
根据教学点提交材料,依据学校相关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由学生满意度测评、教学学院测评和校考评领导小组测评三部分组成,学生满意度测评占20%,教学学院测评占20%,校考评领导小组测评满分占60%。
五、其他
1.教学点接受主办高校考评,是主办高校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教学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年度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在考评工作中,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及考评不合格的教学点,学校将取消其评优资格,约谈教学点负责人,情况严重的,将取消合作办学。
附件:安徽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考评指标
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