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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25-12-08  阅读: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考评办法》(校成教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外教学点考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2025年11月份有在校生,并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二、优秀指标

教学点的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教学点的优秀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教学点总数的40%,考评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等次。

三、材料报送

各校外教学点需提供一份2025年度考评材料汇编(胶装),内容包括:

1.封面:安徽农业大学***校外教学点2025年考评材料汇编

2.目录

3.安徽农业大学***校外教学点2025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4.办学条件(对照考评指标中的考评要素,图文并茂逐条说明)

5.生源组织(对照考评指标中的考评要素,图文并茂逐条说明)

6.教学管理(对照考评指标中的考评要素,图文并茂逐条说明)

7.综合管理(对照考评指标中的考评要素,图文并茂逐条说明)

8.加分项证明材料

请各校外教学点在2025年12月20日之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491311519@qq.com,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通过EMS快递报送至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101办公室,张老师(收)联系电话:0551-65786205

考评办法

根据教学点提交材料,依据学校相关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由学生满意度测评、教学学院测评和校考评领导小组测评三部分组成,学生满意度测评占20%,教学学院测评占20%,校考评领导小组测评满分占60%。

其他

1.教学点接受主办高校考评,是主办高校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教学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年度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在考评工作中,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及考评不合格的教学点,学校将取消其评优资格,约谈教学点负责人,情况严重的,将取消合作办学。


附件:安徽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考评指标



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