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8〕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主要是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满两年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和校外教学点相关人员,具体参照《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开展评选。
2.评选名额:
(1)学院指标:各相关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人,校本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生人数和2025年非学历教育培训人次之和超过400人的学院可推荐2人(其中应含1名教师代表)。
(2)教学点指标:各校外教学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人数100—400人的推荐1人,400人以上的推荐2人。2025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直接作为校级先进个人人选,不占用推荐总指标。各单位在报送考评材料时,必须明确填报本教学点负责人具体名单。
3.在校生和各类培训学员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二、材料报送
拟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须填报《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先进事迹字数在1000字左右,并报送一份纸质和电子文档。请各学院、教学点在2025年12月20日之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491311519@qq.com,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通过EMS快递报送至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101办公室,张老师(收),联系电话:0551-65786205。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对拟推荐的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认真把关,尤其是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和师德师风关等,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2.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深入了解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综合表现,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挖掘一批主动服务学校继续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教师和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并加以表彰。
3.根据学校奖励文件精神,校内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学校不再单独发放奖励,由各学院根据年度绩效总盘子统筹考虑。校外站点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奖励事宜按照学校奖励办法执行。
附件:
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