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安徽农业大学全日制高职学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对于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5年内未完成学业者;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无正当事由的学生,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经各培养学院和校外教学点仔细核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32名2020级高职学生做注销学籍处理。
公告期内若有任何问题,请于2025年11月10日之前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联系电话0551-65786268。
附件:20级高职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