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优秀工作者、优秀导师和优秀学员工作的通知》(皖农人函〔2024〕945 号)《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个人承担培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成教字〔2022〕31号)等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拟评定殷亮等190人为单项奖学金获得者,张纪等103人为校级优秀学员获得者,现给予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2月26日前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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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奖学金评定结果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