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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高职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  发布日期:2024-02-26  阅读:

教学学院高职教学服务点

根据《关于开展2024届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优秀高职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比例:高职毕业生总人数的3%。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高职毕业生总人数的9%。(各教学学院推荐及评选指标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教学学院在3月15日下午15点前完成评选、公示和报送工作。并将附件2或附件3和附件4、附件5纸质档报至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附件4、附件5电子档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gaoxin@ahau.edu.cn。联系人/联系电话:高鑫/65786221

四、具体要求

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条件,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在教学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表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

5.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6.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




安徽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