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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部分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25-11-18  阅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精神,依据《安徽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学校在实践教学环节增设《入学教育(含安全教育)》、《专业认知教育》、《远程学习操作实践》及《毕业教育》四门课程,以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学校与专业情况,掌握继续教育学习的基本方法与技能。现将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如下:

一、教学形式

上述四门课程为各层次、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各教学学院应结合成人学生特点及专业实际,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可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教学内容

《入学教育(含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学校与学院历史沿革、学籍注册要求、费用缴纳流程、专业学制与学期设置等内容。强化学生遵章守纪意识,明确学习目标,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并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

《专业认知教育》:涵盖专业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师资力量及课程体系等。引导学生增强专业认同感,激发学习动力,促进学历与能力协同提升。

《远程学习操作实践》:重点包括学习平台使用方法、成绩查询流程、常见问题处理等内容,帮助学生熟练掌握远程学习工具,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毕业教育》:内容应涉及毕业手续办理、学位申请条件、就业形势与行业前景分析、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等,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过渡,增强社会责任与职业素养。

三、考核方式

四门课程均为考查课,不组织期末统一考试。各教学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平时作业、随堂测验、学习总结、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考核。课程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两档评定,并按时报送成绩单。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学院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实施,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班主任作用,统筹安排,确保课程教学有序开展。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教学计划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备案。


特此通知。



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