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考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以下简称函授站(点))的管理与标准化建设工作,合理考核和客观评价函授站(点)的工作绩效,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教高〔2007〕7号)、《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规定》(教高〔2009〕4号)、《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高〔2009〕11号)、《安徽省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皖教高〔2018〕3号)等规章制度,以及我校与各函授站(点)建设单位签订的协议,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及标准
第二条 适用对象。凡被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且经过省教育厅备案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函授站及“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村大工程”)教学点,均适用本办法。转型升级为校外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同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考评标准。每年12月份开展考评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函授站的优秀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函授站总数的40%,“村大工程”教学点优秀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教学点总数的40%。参加优秀函授站评选的不再参与优秀“村大工程”教学点评选。考评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评内容及程序
第四条 考评内容
(一)基本建设。办学思想明确,办学条件优良,站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能保证必要的办学经费,按时做好函授站(点)年审工作,达到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二)生源组织。招生组织规范,宣传发动成效显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成人高等教育当年的招生政策,在生源组织过程中无乱宣传、无乱许诺,无与中介机构合作现象和行为。多举措做好招生录取全过程服务工作,工作成效突出。
(三)教学管理。教学组织规范有序,安排细致到位,教学执行质量优良。考试组织规范有序,考风考纪严明。试卷管理规范、报送及时,成绩真实准确。严格组织执行网络教学计划,严格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网络在线学习。
(四)综合管理。学籍管理规范、组织有序。有专人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和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及时收发毕业生登记表。经费管理规范,使用合理。严格履行联合办学协议,无违规收费现象,不拖欠费用,按时办理教材费结算,返还经费不得随意挪用。
(五)学生满意度。学生支持服务质量优良,学生满意度高。了解学生有关教学服务、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满意程度,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条 考评程序
(一)提交考评材料。函授站(点)对照本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二)测评。学校根据函授站(点)的申报材料,依据本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由学生满意度测评、教学学院测评和校考评领导小组测评三部分组成,学生满意度测评满分为20分,教学学院测评(30%)和校考评领导小组测评(70%)总分为80分。
(三)公示。学校通过校园网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文表彰。
四、奖励与惩罚
第六条 奖励。考评为优秀的函授站(点),学校将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可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负责人作为校级先进个人人选。
第七条 惩罚。考评不合格或考评总分靠后且履行职责不力的函授站(点)责令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取消合作。
五、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安徽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学校制定的《安徽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考评办法》(校教字〔2018〕36号)同时废止。
附件:安徽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考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