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孵化型培育指导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成教发〔2025〕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遴选产生了5支“头雁”项目孵化型培育指导团队(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51-65786981;
邮箱:chjy@ahau.edu.cn
附件: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孵化型培育指导团队遴选结果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8日